更新時間:2020-07-29 15:19:32 來源:動力節點 瀏覽2347次
問:下面程序段能正常編譯嗎?輸出是什么?為什么?
答:上面程序段 func(null) 無法編譯,其他三個調用輸出結果如下。
func val.
func args.
func args.
因為在調用方法的時如果能和固定參數方法匹配且同時也能與可變長參數方法匹配,則會選擇調用固定參數的方法,所以才有了上面的打印。而對于 func(null) 來說,編譯器不知道要調用哪個方法,所以要避免 null 值的影響。
問:下面的程序段有什么問題嗎?
答:上面程序段 sub.print("") 無法編譯通過,其他沒有問題,具體按行執行結果如下。
首先base對象把子類對象sub做了向上轉型,而形參列表在靜態編譯時是由父類決定的,所以父類形參列表是標準的變長參數形式,故而調用時能接收字符串或者字符串數組類型,而在動態運行時由于多態特性會調用子類sub的重寫方法,所以打印兩個Sub print。
而對于sub子類直接調用的情況,編譯器看到子類覆寫了父類的print方法,所以形參列表在靜態編譯時是子類決定的,故而要求必須是String[]數組類型,所以打印一個Sub print和一個編譯提示參數類型不匹配編譯靜態錯誤。
這是個重寫方法的特例,雖然編譯器允許這種特例,但是我們實際場景中最好還是不要編寫這樣的代碼,僅當理解成Java變長參數語法糖為了兼容數組類型的一種無法避免的遺留問題吧。因為標準的方法重寫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重寫方法不能縮小訪問權限,可擴大;
形參列表必須與被重寫方法相同;
返回類型必須與被重寫方法的相同或是其子類型;
重寫方法不能拋出新異常或者超過父類方法范圍的異常,可以拋出更少或者不拋出異常;
以上就是動力節點java培訓機構的小編針對“基礎教程之Java類的繼承練習題”的內容進行的回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疑問,請在線咨詢,有專業老師隨時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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