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0-06-11 16:15:21 來源:動力節點 瀏覽2725次
在Java語言中,所有的變量在使用前必須聲明。
類變量(靜態變量):獨立于方法之外的變量,用static修飾。
實例變量(全局變量):獨立于方法之外的變量,不過沒有static修飾。
局部變量:類的方法中的變量。
例子如下:
public class Variable{
static int allClicks=0;//類變量(靜態變量)
String str="hello world";//實例變量(全局變量)
public void method(){
int i=0;//局部變量
}
}
JAVA的類變量(靜態變量)
1.類變量也稱為靜態變量,在類中以static關鍵字聲明,但必須在方法構造方法和語句塊之外。
2.無論一個類創建了多少個對象,類只擁有類變量的一份拷貝。
3.靜態變量除了被聲明為常量外很少使用。常量是指聲明為public/private,final和static類型的變量。常量初始化后不可改變。
4.靜態變量儲存在靜態存儲區。經常被聲明為常量,很少單獨使用static聲明變量。
5.靜態變量在程序開始時創建,在程序結束時銷毀。
6.與實例變量具有相似的可見性。但為了對類的使用者可見,大多數靜態變量聲明為public類型。
7.默認值和實例變量相似。數值型變量默認值是0,布爾型默認值是false,引用類型默認值是null。變量的值可以在聲明的時候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此外,靜態變量還可以在靜態語句塊中初始化。
8.靜態變量可以通過:ClassName.VariableName的方式訪問。
9.類變量被聲明為public static final類型時,類變量名稱一般建議使用大寫字母。如果靜態變量不是public和final類型,其命名方式與實例變量以及局部變量的命名方式一致。
JAVA的實例變量(全局變量)又稱類的成員變量
1.實例變量聲明在一個類中,但在方法、構造方法和語句塊之外;
2.當一個對象被實例化之后,每個實例變量的值就跟著確定;
3.實例變量在對象創建的時候創建,在對象被銷毀的時候銷毀;
4.實例變量的值應該至少被一個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引用,使得外部能夠通過這些方式獲取實例變量信息;
5.實例變量可以聲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
6.訪問修飾符可以修飾實例變量;
7.實例變量對于類中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是可見的。一般情況下應該把實例變量設為私有。通過使用訪問修飾符可以使實例變量對子類可見;
8.實例變量具有默認值。數值型變量的默認值是0,布爾型變量的默認值是false,引用類型變量的默認值是null。變量的值可以在聲明時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實例變量可以直接通過變量名訪問。但在靜態方法以及其他類中,就應該使用完全限定名:
ObejectReference.VariableName。
局部變量有以下特性:
1.局部變量聲明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
2.局部變量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被執行的時候創建,當它們執行完成后,變量將會被銷毀;
3.訪問修飾符不能用于局部變量;
4.局部變量只在聲明它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可見;
5.局部變量是在棧上分配的。
6.局部變量沒有默認值,所以局部變量被聲明后,必須經過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類變量和實例變量的區別是什么?
類變量也叫靜態變量,也就是在變量前加了static的變量;
實例變量也叫對象變量,即沒加static的變量;
區別在于:
類變量和實例變量的區別在于:類變量是所有對象共有,其中一個對象將它值改變,其他對象得到的就是改變后的結果;而實例變量則屬對象私有,某一個對象將其值改變,不影響其他對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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